MEO 产品

通讯

本译文是所谓的礼节性译文。该译文仅供您参考。只有当前版本的德语版一般条款和条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般条款和条件及消费者信息

序言

我们的其他语言翻译仅供参考,应理解为所谓的 "礼节性翻译"。我们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消费者信息只有德语版本具有法律约束力。

MEO Vertriebs GmbH(以下简称 "MEO")的一般条款和条件(GTC)及消费者信息,截至 2026 年 2 月。

§ 1 总则和适用范围

1.) 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通过 MEO Vertriebs GmbH 的网上商店和网站下达的所有订单。

2.) 本条款和条件所指的消费者是指达成合法交易的自然人,其交易目的既不能归属于其商业活动,也不能归属于其独立的职业活动。相反,本条款和条件所指的企业主是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合伙企业,他们在进行合法交易时是在从事其商业活动或独立职业活动。批发商是指通过认证和相应的订单数量从我们这里获得单独批发商权限的企业家。针对企业家的规定也适用于他们。

3.) 偏离、冲突或补充性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不得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即使已经知晓,除非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其有效性。

§ 2 合同的签订、自行交货的保留

1.) 我们的优惠可能会发生变化。

2.) 通过订购货物,客户作出了具有约束力的声明,表示他希望购买所订购的货物。

3.) 如果消费者以电子方式订购货物,我们将立即确认收到订单。仅向客户确认收货并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接受订单。但是,收货确认可与接受声明相结合。验收应以书面形式或向客户交付货物的方式进行。在我方进行具有约束力的验收之前,客户没有合法的交货要求。我们有权拒绝接受订单,例如在检查客户的信用度之后。我方有权将订单限制在正常家用数量内。

§ 3 交付;自行交付的预订

1.) 除非特价中另有说明,交付时间通常为 3-5 个工作日。在预付款的情况下,交货期从向转账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开始;在其他付款方式的情况下,交货期从合同签订的次日开始,到交货期的最后一天结束。

2.) 如果并非所有订购的产品都有库存,我们有权在对贵方合理的情况下进行部分交货,费用由我们承担。

3.) 如果由于贵方的过错,在尝试三次交货后仍无法交货,我们可以撤销合同。任何已付款项将立即退还给贵方。

4.) 合同的签订以我方供应商正确及时交货为前提。这仅适用于我方对未交货不承担责任的情况,尤其是在与我方供应商达成一致的套期保值交易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提供服务,应立即通知客户。我们将立即退还对价,或在与客户协商后,交付价值相同或更高的替代物品。

§ 4 保留所有权

1.) 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我们保留对货物的所有权,直至因正在进行的业务关系而产生的所有索赔全部结清。

2.) 客户有义务谨慎对待货物。

3.) 客户有义务立即通知我方第三方对货物的任何接触(例如扣押)以及货物的任何损坏或毁坏。

4.) 如果客户违约,尤其是拖欠付款或违反本条款第 2 或第 3 条规定的义务,我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货物。

5.) 企业家有权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转售货物。他在此向我方转让因转售给第三方而产生的与发票金额等额的所有索赔权。我们接受转让。转让后,企业家有权收取索赔。

§ 5 取消权

1.) 请阅读以下关于取消网店订单的信息。

消费者有权根据以下规定取消订单:

------------------

取消政策
取消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无需说明理由。

取消期限为自以下日期起的十四天内:

- 如果您作为单一订单的一部分订购了一件或多件货物,且货物统一交付;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接收最后一件货物的日期。如果您在一份订单中订购了多批货物,且这些货物是分开交付的;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占有最后一批货物或最后一件货物的日期。如果您订购的货物是分批或分件交付的;

------------------

如果上述几种情况均适用,则只有当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接收了最后一批货物或最后一批分批货物或最后一件货物时,取消期限才开始计算。

要行使取消权,您必须以明确声明的方式(如邮寄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们,MEO Vertriebs GmbH, Lise-Meitner-Str.为遵守取消期限,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到期前发出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您也可以通过网上商店提供的电子取消功能宣布取消。发送取消通知后,您将立即收到我们通过持久媒介(如电子邮箱)发出的收件确认函。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 https://www.meo.de/catalog/widerrufsformular.php 上以电子方式填写并提交取消表格样本或其他明确声明。如果您使用该选项,我方将立即向您发送收到该取消声明的确认函(例如,通过电子邮箱)。

取消合同的后果

如果您取消本合同,我方必须立即并最迟在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 14 天内退还我方已从您处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送货费用(因您选择的送货方式不是我方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除非与贵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我方将使用贵方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进行还款。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还款费用。

在我们收到退货或您提供退货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还款。贵方必须立即将货物退还或移交给我方,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贵方通知我方取消本合同之日起 14 天。如果贵方在十四天期限届满之前发货,则符合最后期限。贵方应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

除确定货物性质、特征和功能所必需的操作外,贵方仅对因操作而造成的货物价值缩减承担责任。

------------------。

取消权不适用于

- 非预制货物的远程交付合同,以及由消费者个人选择或决定制造的货物,或明显根据消费者个人需求定制的货物;

远程合同的取消权提前失效

- 因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不适合退货的密封货物的交付,如果封条(如卫生封条、保护盖等)破损。

- 用于交付因性质原因在交付后与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混在一起的货物;

请避免损坏和污染。如有可能,请将货物连同所有附件和所有包装部件原封退回给我们。如有必要,请使用保护性外包装。如果您已没有原包装,请使用适当的包装,以确保对运输损坏的充分保护,避免因包装缺陷造成的损坏而索赔。请注意,这些方式并不是有效行使取消权的前提条件。

§ 6 酬金

1.) 所优惠的购买价格具有约束力。购买价格包括法定增值税。对于在英国的应税交货(发票价值低于 135.00 英镑),只开具简易发票(无增值税发票),因为这是向最终客户交货。在邮购的情况下,货款需支付统一的送货费。客户通过远程通信方式订购时不会产生任何额外费用。网上商店提供的优惠付款方式会在订购过程中显示给客户。客户可根据自己选择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如果使用信用卡付款,可进行预授权;费用根据订购流程中显示的付款流程收取。在部分交货的情况下,我们有权根据每次交付的货物收取费用。交货费用将在第一次(部分)交货时开具全额发票。

2.) 客户承诺最迟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支付货款。

3.) 客户只有在其反诉已依法成立或得到我方承认或基于相同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才享有抵消权。

§ 7 批发商的最低营业额/最低数量附加费

为了使我们的批发商客户享受相应的价格优势,我们同意他们每笔订单的最低营业额为 500.00 欧元(净额)。

§ 8 风险转移

1.) 如果买方是企业,货物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的风险应在货物移交时转移给买方,如果是发运销售,则应在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承运人或任何其他指定进行装运的个人或机构时转移给买方。

2.) 如果买方是个人,货物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的风险应在货物移交时转移给买方,如果是发运销售,则应在货物交付给货运代理、承运人或任何其他指定进行装运的个人或机构时转移给买方。.) 如果买方是消费者,售出物品的意外损失和意外变质风险只有在移交物品时才转移给买方。

§ 9 保修

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否则应适用法定保修条款。

2.) 如果买方是企业主,我方应自行决定通过修理或更换的方式对货物缺陷提供保修。

3.) 企业主必须在收到货物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将明显缺陷通知我方,否则不得提出保修要求。及时发货即可满足该期限要求。企业应承担所有索赔要求的全部举证责任,尤其是缺陷本身、发现缺陷的时间以及缺陷通知的及时性。

4.) 企业的保修期为自货物交付起一年。如果企业未及时将明显缺陷通知我方,则不适用此规定(本条款第 2 条)。对于消费者,时效期为货物风险转移后两年。

5.) 如果买方是企业,则只有制造商的产品描述被视为同意货物的质量。

6.) 我们不提供法律意义上的担保。

§ 10 责任限制

1.) 在轻微过失违约的情况下,我方的责任仅限于根据货物类型在合同中典型的可预见的直接平均损失。这也适用于我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轻微过失违约行为。

2.) 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客户因产品责任而提出的索赔。此外,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客户生命损失或违反重要合同义务的情况。

§ 11 版权和使用协议

1.) 通过购买和/或销售 MEO 产品,客户不会获得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 MEO 标志或我方品牌的商业使用权。

2.) 尤其是,这并不意味着客户获得了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 MEO 标志或我方品牌的商业使用权。特别是,客户不得复制、使用和/或使用我们的产品图片和/或产品文字,这些图片和文字的全部或部分都是我们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制作的。为此,我们与特定客户签订了单独的使用协议。任何违反使用禁令的行为都将受到起诉。

§ 12 消费者争议解决法 (VSBG)

1.) 我们不参与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的争议解决程序。

§ 13 最终条款

1.) 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但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2.) 如果客户是商家,我们将向其收取相应的许可费。.) 如果客户是商人、公法下的法律实体或公法下的特别基金,则本合同引起的所有争议的专属管辖地应是我们的注册办事处或杜塞尔多夫。

3.) 如果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个别条款(包括本一般条款和条件)全部或部分无效,则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条款应由经济效果尽可能接近无效条款的条款取代。

电子商务合同签订信息

1. 合同合作伙伴合同伙伴

您的合同伙伴是:

MEO Vertriebs GmbH, Lise-Meitner-Str. 9, D-45699 Herten, Germany, Fax: 02366 / 500510, E-Mail: [email protected]

2.电子商业交易合同的签订,合同语言

电子商业交易合同的签订受上述一般条款和条件(见上文)的约束。

合同仅以德语签订。

3.货物的基本特征、付款和交货信息

货物的基本特征可在我们网店的相关产品描述中找到。

4. 合同文本的存储

如果消费者以电子方式订购货物,我们将存储合同文本,并根据要求通过电子邮箱将合同文本连同本一般条款和条件发送给客户。

5.订立合同的技术步骤、更正选项

客户通过我们的订购单按照以下程序提交特价:

找到所需产品后,您可以通过点击将其加入购物车,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您可以随时点击购物车标志查看购物车内容,而无需承担任何义务。您可以随时从购物车中删除产品。如果您希望加入购物车中的产品,请点击 "结账 "按钮。根据我们的一般条款和条件(见上文),订单将被接受。

在提交订单之前,您可以随时检查并更正您的输入。点击 "购买 "按钮,即完成订单流程。您可以随时关闭浏览器窗口,取消订购过程。

6. 其他信息

此信息并非详尽无遗。

根据电池和电池回收法的适用规定,特别是法规 (EU) 2023/1542

在销售电池或充电电池或交付含有电池或充电电池的设备时,我们作为卖方有义务告知买方以下事项:

电池不得与家庭垃圾一起处理。作为最终用户,您有法律义务退还使用过的电池。使用后,您可以将电池免费退还至销售点(MEO Vertriebs GmbH,Lise-Meitner-Str.您也可以将电池邮寄给我们。含有有害物质的电池或充电电池上会标有划线的垃圾桶标志。污染物的化学名称可以在这个垃圾桶符号旁边找到。Cd "代表镉,"Pb "代表铅,"Hg "代表汞。

安全信息和产品信息 (GPSR):

安全、警告和使用信息必要时会在产品、包装和/或随附文件中提供。此外,每种物品和每种变体的 GPSR 信息可在网上商店以多种欧盟语言获取。包装上可能包含一个 QR 码,用于查询这些信息。以各成员国消费者易于理解的语言提供的信息具有权威性。数字信息是对产品上、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强制性信息和警告的补充,但不能取代法律规定的信息。

关于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的重要信息:

如果您的居住地或交货地在欧盟境内(比利时、德国、奥地利、瑞士),则不会产生任何额外费用。如果您的居住地或交货地在欧盟(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德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共和国、匈牙利、塞浦路斯)或欧洲经济区(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内,则不会产生额外费用,因为所有税费均已包含在购买价格中。如果您的居住地或交货地不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您所在国家的相关部门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如进口关税、当地增值税和清关费用。这些费用与我们无关,必须直接向海关或税务机关支付。我们只收取运费,不收取收货国的进口关税或清关费用。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我们建议您在下订单前联系相关海关或税务部门,以了解任何额外费用。

有关进口和法律允许性的重要信息:

作为买方,您有责任确保您订购的产品可以合法进口到您的国家。请事先了解适用的海关和进口法规,以及对某些产品的限制或禁令。如果由于当地法律或法规的原因,货物被拒绝进口到您所在的国家,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进口被拒而退货,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必须由您承担。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联系您所在国家的相关部门。

进口关税和税费(美国):

订单根据 Incoterms® DAP("交货地点")发货。任何进口关税和税款以及运输服务提供商的手续费均由美国海关当局或 DHL 或 UPS 征收,并由收件人支付。拒收或未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退货运费、关税、税费和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或另行开具账单。